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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东周群芳1-40

星河大帝2015-01-04 11:17:34

作者:土豆油 字数:12.2万

独占东周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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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重生成一国之君

「老师你看,这墓葬居然保存得这样好。」

四川绵阳市郊,一处新近发现的考古现场里,几名大学生众星拱月般围着一 名专家教授打扮的学者。

说话的人白净斯文,他叫奚齐,考古专业的大学生,这次和同学一起跟随导 师进行考古任务。

导师王教授,已经五十多的年纪了,是国内考古领域的知名人士,在省市各 级文物部门博物馆都挂有职务,这次奚齐几人便是以王教授助手的名义过来实习 一下。

当然了,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因此奚齐几人在勘察和发掘文物时都显得非常 熟稔。

「不错,初步判断,这应该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能保存得这么好,还真 是有些不可思议。」主教授也是有些奇怪,按说几千年下来,陪葬的竹简应该早 已朽坏才对,但这里的竹简却是大体保存完好,仅仅是因为绑扎的绳子腐烂,散 落成一地的牍片。

一名男同学小心翼翼地捡起一块牍片,突然咦了一声,照着上面的记载念了 起来:「晋献公二十六年薨,秋,立奚齐,国政付荀息。」这名男同学促狭地看 了奚齐一眼:「哈哈,奚齐,看不出来你小子竟然是个国君呢。」

「一边去,我姓奚,他姓姬,八竿子也打不着。」

晋国公室源自周朝王族,自然乃是姬姓,这名男同学也就是开个玩笑活跃下 气氛而已。

奚齐也不在意,随手拿起了一块陪葬的玉佩端详起来。这是一块龙纹青玉, 触手软滑,显然质地极好。

就在这时,突然地面传来一阵极其强烈的摇晃,所有人都是立足不稳。

「地震了……」

天摇地动,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

墓室崩塌了,在被重物压倒前,奚齐惊慌之下死死地攥住了手里的龙纹青玉。

头好痛。

不知过了多久,奚齐感觉到头痛欲裂。

「我没死?」这是奚齐意识里的第一反应。

「奚齐我儿,为何你要如此狠心……」奚齐蓦然发觉,自己身边竟然趴伏着 一名宫装少妇,声音中无比悲切。

「国母请节哀。」床边,一名长袍老者劝慰道,不过语气显得生硬,似乎对 宫装少妇心里有不小的意见。

这是一个很宽大的房间,而且还有一个古朴大气的玉屏风,茫然地躺在大床 上望着周围古色古香的摆设,还有屋内一身古装的男女,奚齐差点以为自己进了 哪个剧组。

「国君醒了!」

旁边突然响起一道女子的尖叫。

哭得泪眼模糊的宫装少妇闻声抬头,惊喜若狂地将奚齐揽入怀中,嘴里连连 说着:「醒了?醒了就好,醒好,天不绝我儿,天不绝我儿……」

屋内顿时跪倒一片:「天佑国君,天佑大晋。」

怎么回事?

奚齐一点准备都没有,只感觉鼻端传来沁人心脾的幽香,而且脸颊还碰到了 一处软绵坚挺的事物,触感美妙无比。

蓦然,无数记忆碎片涌来,一瞬间仿佛要将脑海挤爆,奚齐一声痛呼,然后 眼前一黑就再度昏迷过去。

「太医,快传太医!」宫装少妇焦急地大喊。

夜色如水。

醒来的奚齐看着自己现在的身体,还有脑海里莫名多出来的记忆,不得不接 受自己穿越重生的事实。

自己竟然穿到了近三千年前的春秋时期,而且还成为了晋献公之子,晋国新 君,姬奚齐。

奚齐前世可是考古专业,虽然主攻汉唐史,但对于先秦历史也有研究,如果 他没记错,这个姬奚齐,那可是个杯具人物。继位之时年仅十四岁,主少国疑, 内有世卿大夫心怀不轨,外有兄长觊觎大位,地位岌岌可危,仅仅只是短短的十 个月,就在晋献公的葬礼上遇刺身死。

根据姬奚齐的记忆,献公的丧礼本来不应该拖延十个月之久的,但以大夫里 克为首的官员却是以献公一代雄主,葬礼不可简陋为由,硬是将本就豪华奢侈的 陵寝再度扩建,一直拖到了十几天前,这才终于让献公的灵柩下葬。

葬礼过后,姬奚齐就能正式执掌国政,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但就在丧礼上,一名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死士竟然用一块削尖的竹片刺进了 姬奚齐的肺部。以春秋时期的简陋外科医术,这种伤势基本很难挽救,他必死无 疑。

按照历史,姬奚齐死后,在其他几个公子流亡异国的情况下,相国荀息将会 立他的弟弟卓子为新君,然后不到一个月就被里克一党带兵攻入宫里杀死,然后 迎三公子夷吾回国,史称晋惠公。

但是现在,姬奚齐没有死,反而在昏迷了十几天之后醒了过来,而灵魂,则 是替换成了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奚齐。

「以后,我就是姬奚齐了。」

奚齐脸上苦笑,因为年代久远,春秋时的历史在史书上向来就是一笔带过, 尤其是姬奚齐这种短命君主的记载更是少得可怜,在史书上仅仅留下短短的几行 字就概括了一生。

也正因此,奚齐对当前情形完全就是两眼一摸黑,一时间甚至不知道下一步 应该怎么走才好。

不过晋献公和晋惠公夷吾乃至后来的晋文公重耳在历史上篇幅不小,倒是可 以为奚齐提供一些信息。最起码也能认清敌人,凡是忠心于夷吾和重耳的大臣, 显然都不会是姬奚齐的支持者。

目前已知的最大敌人就是大夫里克,乃是已故太子申生的死忠。献公立姬奚 齐为嗣,里克从来都是反对得最为激烈的人。

这个时代的大臣,可都是家里豢养着大批私兵,如果有一定数量的贵族联合, 猝不及防之下,恐怕宫城也是守卫不住。

危在旦夕,这就是奚齐现在的感觉。

「奚齐,你身子未好,怎么跑出来了?」

绝美的宫装少妇在几名侍女的簇拥下出现在奚齐身后,一脸的嗔怪和关心。 她就是晋献公最宠爱的夫人骊姬,也是姬奚齐的生母。

骊姬身边则是一名艳丽少妇,成熟妩媚,浑身上下散发着迷人的风韵,姿容 仅比骊姬稍逊一筹。

骊姬本是骊戎首领的女儿,献公五年(前672年),晋伐骊戎,得骊姬及 其妹。献公姬诡诸被骊姬的姿色所迷,宠爱无比,甚至不惜废长立幼,最终逼得 太子申生自杀,二公子重耳和三公子夷吾更是连封地都被迫放弃,流亡异国。

「没什么,就是感觉屋里有点闷,出来走动一下。」奚齐的语气多少有些生 硬,新的身份他还没有完全适应,因此对于骊姬这位「生母」,心里始终有些疏 远。

骊姬虽然注意到了奚齐的异状,不过还以为是奚齐伤势刚愈,也就没有在意。

这时骊姬旁边的艳丽少妇掩嘴一笑,道「姐姐,你就别责怪奚齐了,多走动 其实对身体也有好处,这些天难得见奚齐这么精神,可是值得高兴的事呢。」

靠着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奚齐想起来了,这艳丽少妇就是少姬,骊姬的 妹妹,自己这一世的小姨。

「你啊,就会惯着他。」骊姬横了少姬一眼,不过却是没有丝毫责怪的意思。

「对了,姐姐,之前奚齐生死未知,荀太傅立了卓子为世子,以防万一,不 过眼下奚齐已经平安无事,我看卓子这世子之位,还是废黜了吧。」少姬犹豫了 一阵,说出了这一番话。

世子,乃是诸候的继承人,当时奚齐情况危急,荀息便将少姬的儿子卓子立 为世子,以防不测。

少姬也是逼不得已,自古君位无情,如果她不提出来戓者晚些提出来,恐怕 就会被骊姬怀疑有觊觎之心。

荀息,名黯,字息,因灭虢袭虞献计有功,为晋献公所重用。

荀息为人忠诚,足智多谋,又是武公旧臣,忠心耿耿事奉晋献公近30年, 乃是晋献公最信任的托孤之臣,不但任命为太傅,更是于病榻前拜荀息为相国, 主持国政,权倾朝堂。

即便奚齐太过文弱,骊姬一党又太过专横,害死太子申生,逼得诸位公子子 外逃,荀息尽管心中不喜,但因为对献公的忠诚,荀息一直在竭力维持奚齐的地 位。

如果没有荀息拥立,恐怕奚齐即便有献公遗命,也根本无法登上君位,因为 骊姬在晋国,实在是太不得人心了。

听了少姬的话,骊姬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脸上的笑容却是显得愈发真诚: 「妹妹,难得你这么有心,这样吧,我一定让奚齐赏赐卓子一个富饶的封邑,嗯, 妹妹觉得蒲邑如何?」

蒲邑,本来是公子重耳的封地,重耳外逃,蒲邑自然也就成了无主之地。不 过蒲邑乃是公子重耳的新筑之城,自然谈不上繁华,但土地也算肥沃,比起偏远 山区,却又是好上太多。没办法,晋国内稍微繁华点的邑城,大都是士大们多年 经营的封地,即便是国君也不能随意褫夺,逼得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为了不去偏 远小邑,只好自己筑城作为封邑,结果现在却是便宜了别人。

「谢谢姐姐。」少姬盈盈施了一礼。

第二章妹妹会暖床

「妹妹太客气了,你我在这宫中相依为命十几年,终于熬出头了,以后,大 好的日子还在后面呢。」

眼见少姬如此识趣,骊姬轻轻一笑,仪态万千。

能将阅美无数的晋献公这位一代雄主迷得团团转,甚至不惜废长立幼,骊姬 自然乃是倾城国色,即便已经生育,仍然风姿不减,反而更添了几分迷人的风韵。 而且奚齐的苏醒也让骊姬心情大好,容光焕发。

古代女子成婚极早,十四五岁就已嫁人生子的并不少见,奚齐登位十月,如 今刚满十五岁,骊姬也不过是三十岁而已,犹是大好韶华。

「奚齐,夜了,快些回去歇息吧。」骊姬走了过来,伸出晶莹如雪的玉手在 奚齐头上怜爱地抚摸。

虽然奚齐已经是一个十五岁的英气少年,身高更是已经比骊姬还高出半个头, 但在骊姬眼里,奚齐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她却不知道,眼前的奚齐已经不 是往日那个文弱的姬奚齐了,而是有着成年人心理的大学生奚齐。

面对骊姬的亲昵举动,奚齐一时间有些不知如何是好。眼前近在咫尺的骊姬, 一举一动都有种惊心夺魄的美态,体香清幽,吐气如兰,一身紫蓝色宫装,双腿 高挑,眉目精致,胸脯高耸,肌肤嫩白如玉,颈下一片雪白细腻,头上饰以珍珠 玛瑙,加上那一抹鲜艳的红唇,顾盼间风情显露,浑然如画。极品!祸水!

恐怕那颠倒众生,让周幽王不惜烽火戏诸侯的褒姒也不过如此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奚齐此刻被骊姬的绝世姿容所摄, 心中也是暗自扼腕,为什么居然穿越成骊姬之子,如果穿成晋献公姬诡诸,岂非 就可大享艳福?嗯,如果穿到晋献公年轻时就更好了。

骊姬一张俏脸宜嗔宜喜,不重不轻地在奚齐额头上敲了一记。

「好啊,连娘亲都敢调戏,该打。」

「呃,这怎么能算调戏呢,我只是想作首诗赞美娘亲罢了。」奚齐捂着额头 狡辩,他也知道自己刚才失态了,不过他又不是真正的姬奚齐,尽管有着他的所 有记忆,但一时还未能适应骊姬的母亲身份,自然会被骊姬的美色所慑。

「那好,你作一首完整的诗赋出来,娘亲就饶了你,不然……」骊姬作势欲 打。

少姬则是显得笑意盈盈地在旁看着,一副其实我只是路过的姿态。

奚齐好不容易才定了定神,装模作样地想了想,然后吟道:「君王重色思倾 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戎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这是唐朝大诗人白居易的千古名作《长恨歌》,脍炙人口,本是讲述唐明皇 和杨贵妃之间的爱恨缠绵,现在则是被奚齐选了两段出来拼凑成自己的作品。不 过这也是穿越众的一大福利,不用白不用。

而且奚齐因为这是东周的春秋时期,考虑到晋献公的身份,将「汉皇」改为 「君王」,鉴于骊姬出身骊戎,「杨家」也是改为「戎家」。

奚齐本以为这次展露文采,可以震住诸女,但他却漏算了一点,骊姬和少姬 可是出身戎族,可不是那些从小受华夏文化熏陶喜欢无病呻吟的豪门贵女,自然 对这些诗赋之类的不太感冒。至于那几名宫女,则是一副不明觉厉的样子,她们 连字都不识,虽然觉得奚齐这位新任国君很有文采才华,但可惜,真的听不懂。

这首诗赋里的描述和骊姬的生平颇为吻合,骊姬也是心有触动,不过她朱唇 轻启,却是给奚齐泼了冷水:「奚齐,君王一词乃是专指天子,你可不能乱用, 免得外面那些老家伙又跳出来指手划脚。」

这个时代,只有周天子才能称王,各国诸侯,分封公、侯、伯、子、男五等 爵位,臣民则称之为国君,诸侯彼此间则依照拥有的爵位来称呼,只有宋国郕国 等少数的几个中原国家是正牌的公爵,而晋国,就是世袭侯爵,晋献公虽然称公, 但那也只是晋国尊称而已,周王室是不承认的。当然,因为晋国被献公被治理强 大,威压列国,而且晋国一脉本身也是王族旁支,对王室的朝贡一直也算丰厚, 因此对于献公自封公爵的行为,周天子也只好默认了。

不过这是春秋时期,周王室即便衰弱没落,形如摆设,但余威犹在,除了楚 国,各诸候在自己国家内私自提升爵位的并不少见,但绝对没人敢私自称王,更 何况晋国表面上一直都打着尊王的大旗。

奚齐如今地位并不牢固,如果这「君王」一词流传出去,虽然是抬升献公, 但也会被反对者指摘年少无知、不尊王道,会让本就没有多少人心的奚齐更加流 失人心。

奚齐这才明白自己无意间犯了个错误,不过还好这里没有外人,不然大夫里 克等人反对奚齐立为国君的理由肯定又会多上一条。

「知道了娘亲,以后我会谨言慎行的。」奚齐深吸口气,至少在自己坐稳大 位之前,做事不能太随心所欲。

「那就好,有荀太傅和优施大夫辅佐,我儿定能稳如泰山。」骊姬颔首, 「夜了,回去歇息吧,养好身子。」

按照记忆中的礼节向骊姬行了一礼,奚齐向着寝宫返回。

优施?这名字怎么这么耳熟,奚齐眉头一皱,根据史书记载,这个优施似乎 是晋献公的宠优,也就是比较得宠的伶人,不过因为献计骊姬,助其逼死了太子 申生,将奚齐扶上国君之位,几个月前被封为大夫。

等等,野史上说这个什么优施貌似和骊姬私通……

其实这个说法有些无稽,更大的可能是后人中伤,毕竟晋献公可是一代雄主, 不是好糊弄的人,又是专宠骊姬,骊姬根本就没必要冒着风险与人私通。不过这 也难说,毕竟献公年老,未必可以满足骊姬的索求。

奚齐走在半路上,脸色铁青无比,如果这个优施真的做了自己这一世的便宜 爸爸,他死定了,先阉再杀,腰斩凌迟,不然难泄心头之恨。

看着奚齐走远,少姬却是突然一笑:「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姐姐,奚齐长大了呢。」少姬侧头看 向骊姬,意有所指。

想到奚齐先前的异样,骊姬脸上莫名微红:「是啊,十五岁了,也该长大了。」

「听说狐大夫家的小女儿可是艳丽非常,荀太傅家的孙女是秀美之姿,我看 和奚齐挺般配的。」少姬浅笑道。

骊姬眼中光彩流转:「嗯,奚齐长大了,也是时候成婚了。」

「奚齐哥哥!」

甫一回到寝宫门口,奚齐就看到了一名身着火红宫衣的少女,十一二岁的年 纪,俏生生地立在门内等候。少女一声清脆的叫喊,然后就飞快地扑了过来,软 玉温香入怀。

周室崇尚火德,因此大多数情况下,旗帜服饰以赤红色为主。晋国乃是宗周 诸侯,自然也是崇尚红色,甚至连献公新建的都城也因此取名绛都。绛,即代表 深红色。

面前的这名小萝莉,精致面容在火红宫衣的映衬下显得白里透红,明眸皓齿, 脸颊上还有一对可爱的小酒窝。

虽然还处在长身体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这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木莹?」奚齐想起来了,这是晋献公的众多女儿之一,自己同父异母的妹 妹,两人从小就感情很好。

虽然骊姬仗着献公专宠,在绛宫一惯霸道专横,不过姬木莹的母亲只生了这 么一个女孩,对奚齐的地位毫无威胁,自然不会为难她们母女。

而且木莹也和奚齐非常投缘,这次奚齐遇剌,她这些天可是一直担忧难过。

「奚齐哥哥,这是我亲手炖制的鸡汤。」

木莹从身边侍女手中的托盘上拿过盛汤的碗,献宝似地捧到奚齐面前。

这碗是原始青瓷,釉色胎质都远远及不上后世的瓷器,不过却又比普通庶民 用的粗糙陶碗好上太多。

闻着香浓的鸡汤,奚齐心中一暖,然在木莹的注视中将鸡汤喝光。

味道挺不错的,很香。奚齐有些回味。

「奚齐哥哥,好不好喝?」木莹娇声软语,想要得到赞许。

「嗯,好喝,比尚膳房的厨子做的还好喝。」奚齐夸赞了一番,顿时令木莹 满心欢喜。

木莹笑靥如花:「那我以后天天给奚齐哥哥炖汤喝好不好?」

「好。不过现在夜了,乖,是时候睡觉了。」奚齐捏了捏木莹娇俏可爱的小 鼻子。

这个时候的奚齐也是有些疲倦了,毕竟伤势刚愈,最需要好好修养。

深夜,奚齐半睡半醒间,突然感觉到被窝里钻进来一具娇小的身体,顿时惊 醒:「谁?」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可是因为被刺杀才让奚齐代替,这是奚齐穿越重 生的第一天,可是一直不敢大意。

「是我,奚齐哥哥……」

奚齐听到对方的声音,不由一愣:「木莹?你怎么……?」

木莹靠了过来,有些羞怯地道:「奚齐哥哥,我怕。我想抱着你,我怕明天 早上看不到你。」她是因为当日的刺杀而留下了心理阴影。献公下葬当日,她就 站在旁边,亲目目睹了那名死士将削尖的竹片剌入奚齐的胸口,然后在护卫赶上 来之前用那块竹片自杀。

抱着怀里青涩的身体,奚齐心里莫名地躁动起来。

「木莹。」奚齐轻轻地在木莹耳边说着。

「嗯……」木莹娇羞地把头埋在奚齐胸口,不过黑暗中,奚齐也看不清她的 脸,但木莹仍然羞的不行。

奚齐促狭地往木莹耳朵里吹气,木莹身子一扭,不依地捶了他一下:「哥哥, 你别这么坏。」

声音娇甜,撩拨得奚齐有些心痒。

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但就是这种隐隐约约、朦朦胧胧,才更吸引人。

少女的身体很青涩,但正在发育之中,显得很有青春活力,而且木莹还很依 赖地紧抱着自己,奚齐的呼吸有些粗重起来。

「哥哥,你别呵我痒,哎呀,不许再搔了……」木莹身体扭曲,笑声仿若银 铃,却是奚齐恶作剧地呵手搔她腋窝和腰际这些易痒处,木莹不甘示弱,也去搔 奚齐,嬉笑打闹了一阵,木莹的小手突然碰到了一处凸起的地方,顿时好奇地道: 「哥哥,你这里是什么东西,怎么我没有?」

「那是哥哥养的巨龙。」要害之处落入木莹的掌握,那种奇特的触感,顿时 让奚齐身体不自禁地抖了一下。

「啊,这头龙不会吃人吧?」木莹松了手,有些惊怕。

「怎么会呢,这是哥哥养的,你别怕……」木莹的手脱离巨龙,令奚齐有种 失落的感觉,揉着木莹的头发道:「乖,帮哥哥的巨龙弄一下好不好,不然哥哥 很辛苦。」

「可是,木莹不会。」木莹怯怯地道。

「不会可以学。木莹,你帮下哥哥好不好,它不舒服,哥哥也会很难受。」 奚齐化身禽兽,诱骗着无知的小萝莉。

「那,怎么弄啊?」木莹迷糊地睁着眼睛。

奚齐褪下腿间的衣服,让巨龙露了出来,然后牵着木莹的小手握着它,循循 善诱:「来,你这样双手握着它,轻轻地,嗯,这样一上一下地来回套弄,哦, 对,就是这样,乖,木莹真是哥哥的好妹妹……」

木莹似懂非懂地伸出柔软雪白的小手握住那条软软的巨蟒,轻轻地在上面抚 摸起来,感觉到一阵强烈的快感和兴奋,奚齐忍不住轻轻的呻吟了一声,胯下的 巨龙也不由自主地开始发热,越来越膨胀起来。

奚齐满足地呼着气,不单单是生理上的,还有心理上的,亲手调教这种天真 可爱的小姑娘,令奚齐有种邪恶的成就感,而且这种事只要开了个头,就能让人 欲罢不能。

「呀,怎么变得这么大啊,哥哥,它怎么变成棍子了啊?」木莹忽然惊叫道。

要死了,小姑娘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可爱,会出事的……

奚齐只觉得心里有一股原始的欲望悄然滋生着,他毕竟是一个心理完全成熟 的男人了,而且这具身体也已经十五岁了,就算真刀实枪也毫无问题。

「哥哥,它怎么变了棍子啊?」木莹很不解。

火灾了……奚齐只觉得热血沸腾,急需专业人员前来降火。

「这是哥哥的金箍棍,要是木莹不听话,哥哥就用这根大棒狠狠地抽木莹的 小屁股。」

「哥哥不要,木莹一定乖乖的。」小姑娘吓了一跳,更加卖力地活动起来。

就是你越听话,才越想用「棍子」抽你!

跨下玉手纤巧,旺盛的欲火,烧得奚齐越来越难受。

受不了了!

奚齐猛然一个翻身,将木莹压倒在床上。

「哥哥……」木莹又惊又羞,不知道奚齐怎么了。

奚齐双手顺着木莹的小腹而下,将她的双腿分开,放在自己腰间,然后坚挺 灼热的巨龙紧紧地顶在了少女的腿心处,在那幽谷桃源处不断摩擦,挺动,冲撞。

隔着一层木莹身上的衣物,仍然可以感觉到少女体态的美好,那种温滑的触 感,令奚齐长长地吁了口气。

虽然没有插入,但龙头时而磨擦,时而对着蜜唇顶上一顶,多少也能缓解一 下奚齐的渴望。

「哥哥,好热,好难受……」木莹无力地承受着,娇躯滚烫,鼻子无意识地 哼嗯着,双手不自觉地缠上了奚齐的脖子,青涩的芳草处,也是渐渐地有了一丝 水泽。

许久之后,奚齐蓦然一声低吼,抽搐着喷发,隔着一层衣服,直接射在了她 的大腿尽头处!

湿热的精液浸过那层薄薄的小裤,滑滑的,粘粘的,热热的潮湿,甚至有一 些与木莹的蜜唇紧贴在一起,粘住了。

第三章酒色财气权

翌日,天才蒙蒙亮,与木莹相拥而眠的奚齐就被宦者令成安命人叫醒。

宦者令,掌管宫内的所有宦者内侍,地位相当于后世的太监总管。

木莹羞得不敢抬头见人,作贼心虚地躲在被窝里当起了驼鸟,而且一想到昨 晚上的羞人场景,就更羞得没脸见人了。或许是因为奚齐遇刺昏迷到苏醒的喜忧 起落,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一时头脑发热。

奚齐脸皮再厚,这时也是有些不自在,虽然木莹年纪还小,这时候的风气也 没有明清礼教的毒害,但兄妹同床,还是太什么了点。

不过宫女们都没有露出什么异色,即便有,她们也不敢表露出来。伴君如伴 虎,由不得她们不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你们快些为国君更衣。三卿大夫们已经到朝堂了。」成安站在门口,对着 宫女们催促。

成安五十多岁的样子,面白无须,乃是武公近侍,亦是献公心腹,侍奉晋国 君主四十余年,可谓三朝元老。

而且成安为人谨慎少言,素得献公宠信,因为当初嫡位争夺之时从没有在献 公面前说过诸公子的一句好话,也从没在献公面前说过奚齐和骊姬母子的一句坏 话,一直保持中立的态度,也正因此,成安的宦者令之位一直稳泰山。

任由宫女们侍候着自己梳洗,奚齐看到面无表情的成安目光不经意地掠向木 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咳咳,那个……」

成安却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国君和木莹公主如此兄妹情深,这是好事, 不过国君伤势刚愈,还请小心身子。」

要不是看见成安一脸坦然,奚齐都差点以为这是在挖苦暗讽自己。

其实奚齐不知道,这个时代虽然周室提倡周礼,并且要求诸侯遵守礼法,但 实际上周室分封天下,统而无治,自平王东迁以来影响力江河日下,积弱已久, 早就无法约束诸侯了。

如今各国诸侯包括其治下的权贵们,表面上道德谦谦,背地里其实腐败至极, 兄妹乱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只要不被抓住把柄捅出来就好。而到了一百多年 后的春秋末期,更是礼崩乐坏、人心不古,王纲解纽、道德沦丧,各种逆乱人伦 之事屡见不鲜。

奚齐如今所在的春秋中期,虽然还没到礼崩乐坏的地步,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是没有那么明目张胆和肆无忌惮而已。

成安侍奉武公、献公多年,久在宫廷,什么龌龊事没见过,早已司空见惯了。 更何况奚齐如今乃是一国之君,谁敢加以指责?成安又不是一向反对奚齐的大夫 里克一派,自然不会多管闲事。

在宫女的侍候下,奚齐先换了心衣(也就是内衣),然后是中衣,以及一袭 红底黑纹的曲裾深衣,然后还要再套上一件无襟的绛紫色外袍。

这还只是常服,适用于一般的正式场合,穿戴起来已经让奚齐感到繁琐,如 果是祭祀、册封、年节之类的重要场合,则要穿戴衮服,更加的隆重,也更加的 繁杂。

头顶冕冠,脚踏玄舄履,腰缠玉钩带,华衣美服,奚齐本就相貌俊朗,这一 下更是显得英气勃发,气质不凡。

一名内侍适时地捧上一个木匣,里面放置着数块精美华贵的玉佩,等候奚齐 选择。

春秋战国崇尚「君子比德于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的说法,但凡稍 有身份地位者,必然玉不离身,出席重要场所时,更是要佩戴一块珍贵的玉饰以 显庄重。

这次是奚齐遇刺以来的首次朝会,自然不能轻忽。而且如无意外,献公下葬 后的奚齐终于可以正式参与国政,掌握权力了。如果不是大夫里克等人联合起来 拖延献公的葬礼,奚齐早就可以行使国君之权了。

「这是……」奚齐伸过手随意一瞥,目光掠过其中一块玉佩,顿时浑身一震, 心中升起滔天巨浪。

拿起那块玉佩端详,奚齐可以肯定,这块玉佩和自己前世在古墓里发现的那 块龙纹青玉一模一样,无论质地、色泽、纹路、手感以及某处暇疵都一般无二, 绝对就是那一块。

成安看到奚齐选中龙纹青玉,介绍道:「此玉名为龙纹青玉,据说乃是古之 异人献与成王,曾为天子佩玉,后来昭王南征楚国全军尽没汉水,此玉即为楚国 所有。直到平王东迁,楚国方始归还周室。子颓之乱时,献公初继大位,贡以钱 粮珍宝,支援郑、虢两国拥立惠王,勤王有功,惠王便将这块龙纹青玉赐下,以 示嘉许。」

因为曾是周成王和周昭王的随身玉佩,这块龙纹青玉的象征意义自然极不寻 常。而且传说乃是古之异人进献天子之物,这又为它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奚齐眼中惊疑不定,他一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明明应该在那场地震里死了, 但却居然穿越成了晋国的少年国君,现在看到这块龙纹青玉,他不得不产生联想 了。

就在这时,手中的龙纹青玉蓦然传来一阵灼热,然后一股信息犹如潮水般涌 入了奚齐脑海。

成安等人发现了奚齐的异样,虽然心中有些奇怪,不过也没有多想。

感受到龙纹青玉的神奇,奚齐明白了,给了自己一次重活的机会,导致自己 穿越的「罪魁祸首」,显然就是这块玉佩无疑了。

强忍住心中的震骇,奚齐将龙纹青玉悬在腰带上,深吸口气,向着门外走去。

不过走在路上的时候,奚齐却是在消化着刚刚龙纹青玉传来的信息。

圣王五法,酒、色、财、气、权。

这是一部非常特殊的修炼功法,甚至可以说是魔道功法。

据功法介绍:酒色财气权,每天做五件事,可以全方位地增强身体素质,做 的越多,则效果越好,甚至最后像二郎神般肉身成圣也有可能。

酒色财气权?

奚齐有些目瞪口呆,这是打算逼我做一个昏君的节奏?

然后奚齐就对身边的小内侍下了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命令:「马上给寡人拿 瓶酒来。」

寡人,乃是诸侯专用的自称,现在的奚齐已经习惯了身份的转变。

身后的成安眉头一皱,这个时候喝酒,带着一身酒气面见大臣,显得太不庄 重了,尤其是在目前这种主少国疑的情况下,绝对会流失人心,太不明智了。

久历风雨的成安暗暗摇头,并不看好奚齐的未来。

不过成安深谙明哲保身之道,自然不会谏言规劝,眼见那小内侍还在怔立, 当即喝道:「快去。」

那名内侍醒神过来,生怕国君怪罪,当即一溜小跑。

很快,一壶杜康酒就送到了奚齐面前。

杜康又名少康,乃是夏朝的第五位君王,同时也是酿造高梁酒的始祖,因此 高梁酒也被称为杜康酒。

这个时代的酿酒工艺比之后世简陋太多,基本全是低度酒,而且酒液也比较 浑浊,口感不佳。

不过奚齐顾不得这些了,一口酒液下肚,就能感觉到身体似乎起了一些微妙 的变化。

奚齐顿时眼睛一亮,有效果!

也不管是不是心理影响的错觉,奚齐直接将一壶酒喝光了,而且毫无醉意。

力量增强了大概二十分之一,明明变化很小,奚齐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 么清楚,但他就是可以感觉得到。显然这种能力也是因为那块神奇莫测的龙纹青 玉。

第四章形势险峻

「国君到!」

「臣等参见国君。」

奚齐走进议政堂,离得稍近的几名卿大夫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酒气,顿时眉头 暗皱。

荀息则是面露不喜,只是他忠于献公,又是托孤之臣,尽管认为公子重耳更 适合执掌晋国,也仍然在一片反对浪潮中全力扶持奚齐登上君位。

「国君伤势初愈,正该好好休养,实在不宜操劳国事,臣恳请国君回宫,国 事可暂托相国。」说话者三十余岁,相貌英伟,。

奚齐认出来这人叫做屠岸夷,武士出身,曾是献公心腹大夫东关五的门客, 如今则位居七舆大夫之一的左舆长,掌管绛宫守卫。

因为奚齐之前被刺,宫中守卫以及七舆大夫都经历过清洗,在这种情况下, 屠岸夷的地位就愈发突出了。而且他乃东关五一党,因此深得骊姬宠信,委以左 舆长之职。

屠岸夷一番话不但表现得自己忠心耿耿,而且还不留痕迹地挑拨了奚齐和荀 息的关系,如果奚齐不是有着二千多年后的记忆和见识,知道荀息忠贞不二,否 则还真的会担心荀息权重欺主。

深深地看了屠岸夷一眼,奚齐心中冷笑,这段时间他一直拼命回忆所有关于 晋献公、晋文公的历史,这个屠岸夷,可一点也不简单啊。

先是靠着东关五登上了晋国朝堂,奚齐死后,荀息扶立卓子,屠岸夷却又联 合里克、邳郑、共华、骓遄等人发动家兵攻入绛宫,迎立夷吾后一转身就把昔日 盟友卖了,导致里克一党被夷吾大肆诛戮,自己则摇身一变,登上了中军将之位, 手握兵权。

这是个危险的两面派。

联想到上次被刺,多半也和屠岸夷脱不了关系。

恐怕献公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明明已经为奚齐扫清障碍,文有荀息,武有东 关五和梁五,不但逼死太子申生,几个儿子也被迫逃亡异国,更是逼着大臣们立 誓不得相助诸公子,奚齐却仍然坐不稳君位。

里克等人能够成功,屠岸夷的功劳至少占了一半,因为他是七舆大夫之一的 左舆长,掌管着绛宫七分之一的守卫,关键时候,屠岸夷的倒戈绝对是致命一击。

奚齐心中已然生出杀心,但表面上却还要装作若无其事,因为现在的屠岸夷, 明面上属于东关五一派,根本没人知道他的野心。而右司马东关五和左司马梁五, 则是献公旧臣,执掌晋国兵权,乃是奚齐的支持者,但这两人都是平庸之辈,能 力不足。不过他们若是雄才大略,恐怕献公也不会放心「屠岸大夫有心了,寡人 身体已无大碍。」奚齐面上欣然,但心中的杀机却是愈发强烈了,任谁知道这么 一个心怀不轨之徒负责守卫自己的安全,恐怕也是寝食难安。

「对了,怎么不见里克、邳郑几位大夫?」奚齐扫视一圈,问道。

一名四五十岁的长须男子站出来回答:「禀国君,里克大夫和邳郑大夫有病 在身,目前在家休养,还请国君见谅。」

这是大夫贾华,也是里克一党。

病了?奚齐眼神一冷,恐怕是在家里商量着怎么推翻自己吧。

「几位大夫都是我大晋的国之栋梁,为国事累坏了身体,寡人特准其在家休 养三月,赐百金。」奚齐沉声道。

「不过国事为重,这几位大夫的职事暂时就由相国一并兼理吧,辛苦相国了。」 奚齐向着荀息施了一礼。

「国君言重了,臣受先君大恩,国君无需如此。」荀息连忙还礼。

在场的大臣们却是心中一凛,这是要收权的节奏?

不过这也是里克几人自己送上把柄,奚齐顺水推舟,让他们休养三月,合情 合理,谁也挑不出错来。即便是贾华等里克党羽也一时间找不到理由阻止。

「国君仁厚,真乃大晋之幸。」东关五和梁五忙不迭地拍起了马屁。

这一次朝会,奚齐因为没有处理政务的经验,基本插不上嘴,不过奚齐也不 指望可以一下就执掌大权,那样太不现实。

……

「国君,前面就是名花苑了。」一名十七八岁的青衣小内侍恭敬地道。

「你叫什么名字?」奚齐看了他一眼,问道。

「奴才名叫图吉。」小内侍心中一喜,以为得到了国君看重。

「好了,你们退下吧,寡人想一个人清静一下。」

奚齐也只是随口一问而已,然后就挥手让他们退下。一想到屠岸夷,他就心 中烦躁,偏偏一时间又没有什么好办法,左舆长这个职位掌管绛宫北门,一旦里 克等人率领家兵造反,可以从北门长驱直入。

有这样巨大的威胁在,奚齐寝食难安。也幸好今天早上屠岸夷自己跳了出来, 不然奚齐一时间还真想不起他来,到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屠岸夷这个人野心不小,能不能暂时拉过来,等大局已定后再一脚踢开?

这样的想法一掠而过,奚齐摇摇头,与虎谋皮,太容易玩火自焚了,自己这 具身体才十五岁,和重耳夷吾比起来,自然不会让人看好,否则屠岸夷也不会明 明是东关五的亲信心腹,却和里克一党暗通款曲了。偏偏他手上毫无证据,不能 轻动。

说到底,掌握在奚齐手上的力量,还是太薄弱了。

通过一上午的观察,再加上后世的历史和自己的分析,奚齐对目前的形势总 算有了个大致的判断。

现在的晋国朝野,分为三大派系,一是里克派,一是重耳派,一是中立派。

里克一派乃是太子申生的残余势力,屡经献公打压后,已是风光不再。但在 地方上,仍有不少党羽,又有屠岸夷这个内奸配合,不容小觑。里克也不简单, 在申生死后,身为太子少傅的他主动交出兵权,终于保住了性命,并且熬到了献 公归天,成为奚齐迫在眉睫的最大威胁。

重耳派则比较隐蔽,或者确切地说,这只是一个比较松散的同盟。这也是重 耳的聪明之处,在献公处心积虑清除太子申生和诸公子势力的时候,重耳没有主 动发展和安插他自己的势力,而是不动声色地结交国内精英人物,用友谊的名义 建立了一个朋友圈子。只要看一下追随在重耳身边的那些人,就可以发现重耳的 潜势力到底有多大了,狐偃、赵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贾佗、介子推, 还有狐毛、先轸等等,都是晋国各大世家中的出色子弟,现在却无怨无悔地追随 重耳逃亡,不离不弃。

中立派则是献公旧臣,也是晋国最强大的一股势力,因为对骊姬陷害太子申 生的作为反感,一直游离在奚齐身边,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若是有中立派支持, 奚齐的地位根本不会有丝毫动摇。

还好荀息虽然也很反感骊姬,但却是献公死忠,一直尽力扶持奚齐,不过荀 息耿直,不耻东关五和梁五的为人,以致于奚齐的支持者被分成两大阵营,力量 分散。

第五章美女,你跪下「真是岂有此理,狐突欺人太甚……」

奚齐过来向骊姬请安,还没走到门口,就听到了骊姬怒气冲冲的声音以及少 姬劝慰的话语,而且还有「砰」的响声,显然是盛怒之下的骊姬顺手摔烂了什么 东西。

「出什么事了?」奚齐走了进来,看到地上碎成几块的花瓶和一脸怒容的骊 姬,眼睛不由眯了起来。

细问之下,奚齐才知道,原来骊姬和少姬眼见奚齐已经年屇十五,是时候大 婚了,听说大夫狐突的小孙女狐姬貌美非常,于是便打算召入宫中见上一面,若 是果真明艳动人并且骊姬中意,便代奚齐纳为夫人。

「狐突老狗,简直欺我!」骊姬怒不可遏,「他若不愿,明言拒绝即可,但 却居然派人说他孙女几日前已经返回少阳山的旧居……」

少姬看了奚齐一眼,愤愤不平地道:「若仅是如此,也就罢了,可姐姐方才 得知,那狐突的孙女,竟是在刚刚才出了城门回狐家的封邑……」

听了事情原委,奚齐终于明白骊姬为何如此光火了,这个狐突若是不愿孙女 入宫,大可婉言谢绝,可他却以孙女狐姬几日前已经返回封地为托词,而偏偏, 这事还被骊姬知道了真相。

什么是打脸,这就是!

奚齐心中也是恚怒,狐突的这一手,可是丝毫也没将他这国君放在眼里,耳 光打得那叫一个响亮。

狐氏一族,本是姬姓,与晋国公室同出一脉,同为晋国始祖唐叔虞的后代, 因其祖被封于狐氏大戎,故改姬姓为大狐。

到了狐突这一代,因为两个女儿狐季姬和小戎子被晋献公纳入宫中而擢升中 大夫,狐季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

也就是说,目前晋国中能够对奚齐地位产生严重威胁的两位年长公子,都是 狐突的外孙。

在这种情况下,骊姬想要与狐家联姻,当然是自取其辱。

「娘亲,难道你不知道狐氏一族和重耳夷吾的关系?」奚齐疑惑地看向骊姬, 曾几何时,狐季姬和小戎子两姐妹可是骊姬的争宠对手,按理说骊姬不可能不清 楚狐家与自己一方乃是死敌。

「我本想给他们一个机会,是狐突自己不要,怪不得我。」骊姬脸若寒霜, 眸子中充满杀机。献公死后,里克一党咄咄逼人,除了荀息,朝野上下竟是再无 助力,东关五和梁五两个庸才根本靠不位,她也是发现了危机,这才尝试着拉扰 狐家。

在骊姬看来,即便狐氏拒绝联姻,自己也释放出了和解的信号,在奚齐目前 已是国君的大势下,狐家怎么也会权衡利弊,犹豫迟疑一番,然而,骊姬低估了 狐突的坚定立场。

这一刻,骊姬真的有种冲动,想要将狐氏一族尽数诛灭。可是骊姬也知道暂 时还不能这样做,否则必然激起所有献公旧臣的愤慨甚至抵制,到时候笑得最开 心的恐怕就是里克一党以及流亡在外的重耳和夷吾。

高耸的胸脯急促起伏,骊姬恨恨地将手中花瓶摔碎,犹是不能解气。

坏消息真是一件接一件。

心情本就不好的奚齐面沉似水:「娘亲放心,总有一天,我要狐突为今日后 悔,跪在面前哭着求着将那什么狐姬双手奉上!」

宽大的书房内。

「国君,优施大夫到了。」宦者令成安站在奚齐面前,轻声道。

「让他进来。」奚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成安暗自摇头,在他看来,这个国君地位未稳就沉迷美酒,实在是……

「臣优施,参见国君。」优施三十出头的年纪,相貌堂堂,身材高大,可惜 那一双眼睛中的奸狡将他的卖相破坏殆尽。

虽然向骊姬献计逼死了太子申生,在奚齐登位后因功而封大夫,但优施在朝 堂上并不如意,饱受排挤。

优施本是献公生前的宠优,说白了,也就是一个耍杂技的伶人而已,出身低 微,自然不受那些重视出身的世卿大夫们待见,更何况优施还是害死申生的元凶, 因此被视为奸佞之徒。

「起来吧。」

尽管并不喜欢优施的人品,但奚齐也没办法,谁让他现在根本无人可用呢, 这个优施能力不怎么样,但小聪明还是有的,而且他的命运已经和奚齐连在了一 起,至少不用怀疑他的忠诚。

「优施,你说寡人可以相信你吗?」

优施一惊:「国君何出此言?优施自问从无二心,为国君赴汤蹈火亦是万死 不悔!」

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奚齐终于开口道:「那好,现在寡人有一件大事交给你 办,你若是让寡人失望,以后就不要回来了。」

片刻后。

看着优施离去的背影,再看看似乎若无其事般继续饮酒的奚齐,成安却是暗 暗心惊,他一直站在旁边,对两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这个他不看好的国君, 竟然命令优施以重金秘密收买绛都城中那些不得志的武者,这是想做什么?

难道他这副贪图逸乐的样子是故意装出来的?

若是装的,那么如此机密之事,为什么不屏退左右,为什么要让自己听到?

成安后背莫名一寒,这时奚齐却是看向他,幽幽地道:「成安,寡人可以信 任你吗?」

这句话,和之前对优施说的第一句话几乎如出一辙,但此刻听在成安耳里, 意味却是大不一样,这分明就是在逼自己站队!

看着面前似笑非笑的奚齐,成安觉得有些看不透了。

奚齐玩味地捏弄着酒杯,直视成安,似是要逼他作出抉择。

「老奴如今五十有六,历侍武公、献公两位先君,一直勤勉做事,国君何苦 逼迫老奴?」成安苦着脸,他可不想卷入权力争斗的漩涡,这种事素来风险极大, 一小心就是粉身碎骨死无全尸的下场。

「臣不密,失其身。君不密,失其国。」奚齐一字一顿,听得成安心头一颤。

「听说宦者令有一个叫做成虎的侄子?」奚齐唇角露出一抹耐人寻味的微笑, 「寡人身边正缺一名得力的护卫。」

话不用说得太透,奚齐相信成安绝对不会听不懂自己的意思。

「这……」成安犹豫了,不知该不该拒绝,「老奴侄子虽是武馆教习,粗通 武艺,但前些年却是在与人比斗时伤了左手,恐怕……」

武馆教习?

奚齐眼晴一亮,他只知道成安有个会武的远房侄子,没想到居然还是武馆的 教习,那就更不能放手了,拉拢了成虎,岂不是等于多了一批武馆学员作为助力?

「英雄莫问出身,左舆长屠岸夷,当初也不过是一介武士,寡人若是没有记 错,中舆长之职,似乎暂时还没有合适的人选。」奚齐开出了自己的筹码。这个 成安,绝对是老狐狸,即便逼他表态,若没有足够的利益,恐怕也根本无法让他 真心效力。

成安浑身一震,中舆长,那可是七舆大夫之首。

这个时代可不像东汉唐末,宦官的地位非常低,以致于成安身为宦者令,侄 子成虎明明武艺非凡,却是只能做一个小小的武馆教习,庶民出身的人想要做官, 阻力可不是一般的大,那些世卿大夫们对于出身可是极其看重。

武者也同样有贵贱之分,最低层的就是成虎这种庶民出身没读过多少书的武 人,另一种则是武士,一般是贵族出身,受到过良好教育。

武人,基本一辈子都是做卒子的命,而武士,一般都是被当做将领来培养, 两者间天差地别。

像屠岸夷就是武士出身,因此靠着东关五的关系,可以毫无争议地担任左舆 长,位列七舆大夫。

看到成安意动的样子,奚齐笑了。

……

「国君,酒多伤身,还请不要多饮。」一名宫女送上醒酒茶,对着奚齐规劝 道。

因为圣王五法,奚齐虽然喝了很多酒,但其实并没有什么醉意,反而可以感 受到自己的体质在增强。

酒色财气权,就是圣王五法的修炼之道。

看到面前匀称美妙的身姿,奚齐心中一动,手一用力,就让这名十七八岁的 美貌宫女立足不稳,跌在奚齐怀里。

「国君……」怀中美女猝不及防,不由惊呼道。

「你叫什么名字?」奚齐感受着对方娇躯上的温热,欲念升腾。

「奴婢叫做红玉。」美女脸上一片羞红,如受惊的白兔般逃离。

奚齐脸色一沉:「你,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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